關于舉辦2017詩詞創(chuàng)作征集活動的通知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建設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傳承體系,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精神,落實《關于實施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傳承發(fā)展工程的意見》,大力推廣和規(guī)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聯合中華詩詞學會舉辦普通話韻詩詞創(chuàng)作征集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活動主題
為配合以普通話為基礎的“中華通韻”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和總結詩詞創(chuàng)作實踐的用韻規(guī)律,特舉辦此次詩詞創(chuàng)作征集活動,此次活動征集的詩詞要求以普通話語音系統(tǒng)為押韻依據。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也是中國抗日戰(zhàn)爭“七七事變”80周年,在解放戰(zhàn)爭、抗日戰(zhàn)爭及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歷次斗爭中,無數同胞拋頭顱灑熱血為國捐軀,譜寫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愛國壯麗詩篇。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英雄輩出的民族,歷代詩詞大家、文人墨客也創(chuàng)作了大量保家衛(wèi)國、心懷天下的名篇佳作,中華民族的家國情懷和自強不息精神從古至今一脈相承,是由中華經典鑄就的、沉淀在每個中國人血脈中的文化基因。本次詩詞創(chuàng)作征集活動就以家國情懷、自由正義為主題,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中華語言文字魅力和時代精神,增強中華民族文化自信,為共鑄中國夢、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
二、 活動時間
截稿時間:2017年7月31日
評審階段:2017年8月
公示階段:2017年9月
作品展示活動:2017年9月-12月
三、 投稿事項
(一)體裁及作品要求:
1.近體詩:格律詩詞;長律不超過30行;要求必須有題目,如果是詞,題目格式應為“詞牌名·題目”。
2.古體詩:要求押韻,長度不超過30行;要求必須有題目。
3.現代詩歌:要求押韻,長度不超過30行;要求必須有題目。
(二)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且未曾在任何公開出版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過,每人限3首以內。
(三)主辦方擁有對所有入選作品結集出版、發(fā)行和信息網絡傳播等相關權利,作者擁有作品署名權;
(四)投稿作者須署真實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內簡介和真實、詳細的聯系方式。
(五)投稿一律采用網站投稿方式,咨詢電話和郵箱不接受投稿。投稿網址:2017.zhs.edu.cn。
四、 獎勵事項
(一)本次活動不收任何報名和參賽費,并給予優(yōu)秀作品一定的獎勵。擬設:
一等獎3名,獎金人民幣2000元;
二等獎6名,獎金人民幣1000元;
三等獎20名,獎金人民幣300元;
優(yōu)秀獎100名,獎金人民幣100元;
另設優(yōu)秀組織獎若干名,用于獎勵學?;蚱渌w組織投稿的單位。
(二)由本次活動組委會邀請詩詞、音韻學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通過網絡等進行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主辦單位為所有優(yōu)秀獲獎作品和作者頒發(fā)證書。優(yōu)秀作品將通過《中華詩詞》《語言文字報》及有關網站刊發(fā)。
五、 其他事項
(一)本次活動由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和中華詩詞學會主辦,由中華詩詞學會學術部承辦,江蘇省語言能力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www.edu.cn)協辦,由活動組委會具體負責相關事宜。
(二)凡投稿者視為認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項規(guī)定。如發(fā)現或被舉報作者抄襲、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問題,經核實,取消評審資格,并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組委會。
咨詢電話:010-66097122,010-66092215,010-66156739
咨詢郵箱:wenzichu@moe.edu.cn
2017詩詞創(chuàng)作征集活動組委會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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