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發(fā)布的《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guī)定》,為更好地規(guī)范頂崗實習工作,有效開展頂崗實習指導,確保學生頂崗實習質量,現將2016級學生頂實習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要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guī)范、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各系要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huán)境、生活環(huán)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書面報告于5月31日前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主管部門備案。
2.各系要根據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頂崗實習工作方案,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核標準等。頂崗實習工作方案(計劃)于6月10日前報教務處(王曉飛)審核。
3.各系學生參加頂崗實習前,學院、實習單位、學生本人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未按規(guī)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教育部統一發(fā)布的協議,已由教務處印刷配發(fā)。
4.各系學生經本人和家長申請,學院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各系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了解實習情況。
5.學院擬采用習訊云-實習管理平臺,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學院實習指導教師和企業(yè)實踐教師進行全程管理。各系指定書記或主任1人負責此項工作,安排教學秘書或輔導員1人管理平臺,及時參加學院培訓、上傳基礎數據、記錄實習過程并向學院反映頂崗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人員名單于5月10日前報教務處(王曉飛)。
6.各系原則上要按照人才培養(yǎng)方案確定的時間安排學生頂崗實習,學生離校時間應安排在7月16日至20日之間。若有變化,報分管領導和主管院領導批準后實施。學生頂崗實習安排表(包括學號、學生姓名、實習單位、實習單位地址、聯系電話、企業(yè)指導教師及職稱、學院指導教師及職稱)于7月16日前報教務處(王曉飛)。
7.各系要做好學生頂崗實習情況的歸檔工作,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核結果;(5)實習日志;(6)實習檢查記錄;(7)實習總結。學生實習考核結果于2019年5月20日前錄入學生成績管理系統。
各系要充分認識頂崗實習對提高學生技術技能,增強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學生頂崗實習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guī)定》,落實責任人,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中對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等的要求,規(guī)范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院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ǎng)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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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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